如果你不满意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,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,要求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复议。以下是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包含的要素。
申请人应当写明以下事项:
- 申请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工作单位或者住所;
- 行政行为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;
- 申请复议的具体请求;
- 说明申请复议的理由和事实;
- 提出申请的日期和申请人的签字。
申请书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行政行为的情况,说明自己的利益确实受到损害,要求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复议。语言应当简练清晰,不使用粗俗、侮辱性词汇。附注明确、全面、可证明申请人权利受到侵害的证据。
上述仅为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基本要素,在实际申请书中还需要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。